2013-04-01

第一屆台南市言論自由日「叛逆。自由」戶外影展開幕 北至南6縣市首長宣布加入言論自由日

      由北到南,宜蘭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台南市、高雄市及屏東縣等六縣市1日在台南市台灣文學館前廣場共同宣布,自今年開始,將每年4月7日定為言論自由日,以落實台灣民主鬥士鄭南榕生前捍衛的「百分百言論自由,百分百民主人權」決心。台南市長賴清德呼籲,盼不久的將來,不分藍綠,不分政黨,整個台灣都能成為言論自由日的縣市。




      台南市是台灣第一個訂定言論自由日的城市。去(2012)年4月18日,賴市長在「407言論自由日 永記100%自由」的記者會,宣布自今(2013)年起,每年的4月7日為「台南市言論自由日」。而今年首屆台南市言論自由日,市府在台灣文學館周邊舉行「叛逆。自由!」戶外影像特展,時間自4月1日起為期一個月。
       難能可貴的是,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、宜蘭縣長林聰賢、雲林縣長蘇治芬、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等縣市首長或副首長,1日共同參與記者會,而因公務無法出席的嘉義縣長張花冠也請鄭南榕基金會執行長代表,在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長許章賢、終身志工葉菊蘭女士及各界民代見證下,宣佈4月7日將成為六縣市的言論自由日。